大家在买公寓时一定要衡量自己是否有经济能力支付物业管理费。
否则可能会跟这淡滨尼屋主一样,买了公寓却不缴交物业费。
最终房屋遭到拍卖。
根据媒体报导,在淡滨尼这间(EC)Arc at Tampines里面有对夫妇长久不缴交物业管理费,最终拖欠了三万多费用。
难道真的没钱缴吗?还是另有不满?因为根据propertyguru的数据,一房的都能出租约三千五。


根据了解,这对夫妇分别是44岁和50岁在2015年购买了位在淡滨尼8道、99年的七楼单位执行共管公寓(EC)Arc at Tampines。
但直到拍卖那时已经拖欠高达3万6000元了。
根据管理法令,公寓的(MCST)有权强制出售单位来收回欠款。
媒体也说,这可能是近年来第一次由MCST成功强制出售的分层单位。
所以说,买公寓真的要衡量好自己的经济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