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国内贸易和消费者事务部在1月1日到4月27日期间收到了 18 起国外使用Ron95 汽油投诉。
18宗投诉,大部分来自新山
据南洋商报报道,所有18宗投诉都与柔佛有关,其中大部分来自新山。
没有来自其他州的此类投诉。
马来西亚国内贸易和消费者事务部长(Alexander Nanta Linggi)表示,该国当局正在调查这些投诉。
当局进行调查
《星报》援引这位部长的话说:“到目前为止,已经根据《供应控制法》公开了九份调查文件。”
作为调查的一部分,涉及的加油站运营商将记录他们的陈述。
根据马来西亚法律,向外国人出售 Ron95 汽油是不合法行为。
Nanta 表示,如果加油站允许向外国注册车辆销售 Ron95 补贴汽油,公司将面临最高 200 万令吉(约 635,000 新元)的罚款。

另一方面,违反 1961 年供应控制法的个人可能面临最高 100 万令吉(约 317,000 新元)的罚款,最高三年的监禁,或两者兼施。
目前没有计划对这些车主进行罚款。
敦促加油站运营商和公众合作
在加油站张贴标志和警告告示,告知和警告公众,禁止外国注册车辆使用Ron95汽油。
Img: @Alexander Nanta Linggi/Faceboo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