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加坡 Jalan Besar 一家餐馆吃完饭后,3名男子隔了2天再回头要求退款,理由是他们怀疑自己吃了那顿饭后出现腹泻。
不过,餐馆老板没有答应,还反过来报警处理,因为她认为对方拿不出足够证据来证明身体不适真的是由店里的食物引起。
很奇怪的是,这三位却提供不了就医证明。
这3名男子是在3月7日到 Hei YaYa Live Seafood & Szechuan Home Cuisine (黑丫丫活海鲜私房菜)用餐。老板陈红琼表示,对方是在用餐2天后通过微信联系餐馆,说3个人都出现不同程度的腹泻,希望店家退款。
他们的说法是,那天大家只有一起吃了这顿午餐,所以才怀疑问题出在这家店的食物。
不过,陈红琼对这件事一直保持怀疑态度。她接受访问时说,这3个人当天其实没有点海鲜,而是点了比较普通的食物,比如牛肉汤、烧烤串和豆腐。而且最关键的是,当天店里其他顾客都没有投诉类似问题,所以她觉得整件事听起来不太合理。
老板也提到,如果真的是食物导致身体不舒服,通常症状应该会在2到3个小时内出现。照她的看法,如果顾客真觉得是店里的食物有问题,应该当天就通知店家,而不是等到2天后才回来要求退款。所以从她的角度来看,这个时间点本身就已经让人起疑。
除了时间点让她不信服之外,老板娘也说,这3名男子并没有保留用餐收据,只能出示银行交易记录。换句话说,他们只能证明自己曾经付钱在这里吃饭,但不能完整提供详细消费凭证。对店家来说,这当然也会影响后续处理。
更让老板坚持不退款的原因,是对方拿不出完整的医疗证明。
根据老板娘的说法,3个人当中只有1个人曾经在线上看医生,并拿到病假单,另外2个人根本没有去看医生。也因为这样,她认为对方无法充分证明,所谓的腹泻真的严重到需要追究餐馆责任。
老板说,其实如果真的是店里食物出了问题,餐馆一定会负责。前提是顾客至少要提供收据,或者治疗记录、医疗证明,又或者病假单,来证明身体不适已经影响工作。
她的意思很直接,不是不愿意负责,而是不能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下就随便退款。
事情后来越闹越大。老板指出,当她拒绝退款后,这3名男子威胁说,要向新加坡食品局、消费者协会 CASE,还有小额索偿庭投诉。到了3月14日,对方甚至进一步表示要采取法律行动。整件事也从原本的退款争议,慢慢升级成双方各执一词的纠纷。
即使对方一路放话要投诉、要告,老板还是没有让步。她说,这已经不只是为店里食物辩护的问题,而是原则问题。因为如果这次在没有完整证据的情况下就退款,她担心以后会没完没了,遇到类似情况的人都照样来要钱。所以她最后决定报警,让警方介入处理。
老板也特别强调,餐馆一向都很注重食品品质,而且拥有食品安全A级认证。她再次重申,如果真的是店家的错,他们绝对不会逃避责任;但如果顾客只是提出指控,却没有办法拿出相应证明,店家也不能平白接受这样的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