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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地铁吐水事件:女子被控公共滋扰罪,送往 IMH 观察

一名女子因在地铁车厢内向他人吐水被控公共滋扰罪,目前已被送往新加坡心理卫生学院(IMH)接受观察。

这名女子在庭上表示,她对自己的行为感到后悔,并承诺会控制自己的焦虑发作,今后不会再重犯。

这起事件的被告是一名37岁的新加坡籍女子 Sabrina Han Meizhen。她于1月28日(星期三)被控一项公共滋扰罪。此前,一段她在地铁上喝水后向周围乘客吐水的视频在网上疯传,引起广泛关注。

根据控状,Sabrina Han Meizhen 被指在1月16日早上约8时,在蔡厝港地铁站(Choa Chu Kang MRT Station)的一列地铁车厢内,向一名名为 Ng Siew Hiang 的人士吐水,同时也在车厢内向其他乘客方向吐水。

控方指出,她的行为对受害者以及公众造成了滋扰与不安。

Han 当天通过视频连线方式出庭,她身穿与事发视频中相似的上衣,并戴着口罩。

控方在庭上申请将她送往新加坡心理卫生学院(Institute of Mental Health,简称 IMH)进行精神状况观察。

法官随后下令,她需在 IMH 接受为期两周的观察。

Han 点头表示理解,并询问是否可以获得保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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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回应说:“暂时不行。两周后我们会再检视情况。”

听到需被扣留两周后,Han 回应说:“哦,两周。”随后补充表示,她对自己的行为感到懊悔,并强调会控制自己的焦虑发作,不会再发生类似事件。

在事发后流传于 Instagram 的一段视频中,视频字幕写着“Lady helping to clean the train”。画面显示 Han 站在地铁车厢内明显湿滑的地板上,从水瓶中喝水后,反复向周围乘客方向喷吐水。

当时,其他通勤乘客纷纷与她保持距离,聚集在车厢边缘位置,明显避开她的行动范围。视频中也可看到,一名女子一度上前与她发生拉扯,疑似试图抢走她手中的水瓶。

根据法律规定,若公共滋扰罪名成立,Han 最高可被罚款新币2,000元(约合1,585美元)。

若她明知其行为可能对公众造成滋扰,或属于重犯者,刑罚将加重,最高可被判处三个月监禁、罚款不超过新币2,000元,或两者兼施。

Written by 新加坡华人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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