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控告母亲要求分得26处房产一半股份,新加坡高院判女儿败诉。
真的是富可敌国,印尼富豪在新加坡坐拥26套房产。
一名53岁的女子状告78岁的母亲,声称自己应拥有母亲名下26处新加坡房产的50%股份,但最终败诉。
这起案件的主角是Jenny Prawesti(53岁),她表示在2002年和母亲Sauw Tjiauw Koe共同购买Centrepoint一套价值38万新币的单位后,母亲曾承诺未来两人会以“平分持有”的方式继续投资房产。
在这次购屋之后,母亲陆续又买下25处房产,这些房产的名字有的登记在Sauw女士名下,有的则在Prawesti或她弟弟Ronny Prananto名下。
不过,大多数房产的持有比例都是:母亲Sauw占90%,弟弟Prananto占9%,而Prawesti只占1%,三人以“分权共有”的方式登记。
Sauw女士坚决否认有做出“平分承诺”。她表示,孩子们只是她的“代名持有人”,所有房产其实都是她本人出资购买。她解释说,之所以用孩子的名字登记,是为了方便和第三方打交道,也想借此让孩子们学习房产投资的过程。
她还透露,自己也有和儿子Prananto共同购屋。而这次被女儿告上法庭,其实是因为她在2021年停止替女儿偿还信用卡账单后,女儿心生不满。
在反诉中,Sauw女士要求法院确认,女儿在26处房产中的“名义股份”其实是为她代持。
2025年10月23日,高等法院法官Hri Kumar Nair在判词中驳回了Prawesti的诉讼,但部分支持了母亲的反诉。
法官认定,两人共同持有Centrepoint那一套单位的确是平等的共同所有关系,但其余25处房产的真正所有者是母亲Sauw。
Nair法官指出,Prawesti无法证明母亲曾经做出所谓的“平分承诺”,也没有证据显示双方有共同意图让她拥有全部26处房产的一半权益。
他也指出,Prawesti直到提起诉讼一年半之后,才首次提出“母亲曾经承诺平分”的说法,这让她的证词可信度大打折扣。
此外,从2018年至2020年,Prawesti多次向母亲求助,希望她帮忙还信用卡账单。即便后来她卖掉了在澳洲的公寓、新加坡的汽车和个人物品,她也从未要求母亲给她“房产租金或售卖收益的一半”。
法官指出,这一点非常关键,因为当时其中6处房产已经在2016年底至2017年间售出。
他说:“如果Jenny真的拥有26处房产的50%权益,她理应要求母亲分她那部分售屋所得,而不是一再向母亲要钱。”
法官最终认定,Sauw女士才是那25处房产的实质所有人,因为她几乎全额出资购买,Prawesti的贡献只是“非常少”。
双方当初也都明白,25处房产的贷款都由母亲一人承担。
不过,Centrepoint那套单位情况不同,因为两人的出资比例几乎对半,因此法官认定这是唯一共同持有的物业。
法院命令Sauw女士须偿还女儿超过2.6万新币,作为女儿当年对Golden Mile Complex及Hoa Nam Building(位于Bendemeer)的少量出资。
同时,法院也要求Prawesti必须把自己收取的Hawaii Tower(位于Meyer Road)单位租金净收益归还母亲。该单位是属于那25处房产之一。
判词还提到,Prawesti在庭上作证称,家族在印尼拥有庞大资产,包括50多处房产、一座私人岛屿及大片庄园。
Sauw女士大约在1986年带着三个年幼的孩子从印尼搬到新加坡生活。她的丈夫Sugeng Prananto留在印尼经营生意,并提供家庭的经济支撑。
从1987年至2000年,他每月给妻子大约10万美元生活费;从2000年到2020年,这笔津贴甚至增加到每周4.7万美元。
在1990年代末,Sauw女士开始在新加坡投资房产。她先以自己名义购买了9处房产,随后在2002年购买Centrepoint单位。
2007年,Prawesti签署授权书(power of attorney),授权母亲可代为进行房产交易。随后母亲展开“买房狂潮”,光在那一年就购入20处房产。
到了2021年,母女之间的关系彻底破裂。
Prawesti(由Braddell Brothers事务所的Edmund Kronenburg代表)声称母亲偷偷使用授权书,在她不知情的情况下签署集体出售协议。
而Sauw(由Rajah & Tann事务所的Adrian Wong代表)则反驳,指女儿起诉是因为她停止经济支援后,女儿才“报复性起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