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闹到这么僵吗?连这个都搞不定的话,是不是有点搞笑?
人当撕破脸的时候,真的什么事都做的出来。
在新加坡,一对离婚的夫妇向法院要求请法官判他们13岁的儿子应该与谁一起吃团圆饭。
离婚夫妇共同抚养最小的儿子
根据媒体联合晚报说,这对夫妻之间的争执已经持续了大约一年半的时间。
这对夫妻于1987年结婚,但在2012年结束了长达25年的婚姻。
结婚期间,他们在一起育有四个孩子,大孩子已经去世。他们的两个女儿也已经是成年人,也不需要法院决定监护权。
最小的儿子目前13岁,而也是共同监护。
儿子将在年末的周末和学校假期与父亲在一起,但其余时间是与母亲一起生活。
谁与儿子吃团圆饭?
对于之前的安排都顺利进行了好几年,直到父母的关系在2019年左右变得越来越僵。
两人失利后,母亲向法院提出上诉,要求调整共同监护的条件。
她的要求包括父母双方在春节前夕轮流与儿子共度时光。
她解释说,自从他们离婚以来,在这段时期内,她一直无法做出适当的安排与儿子相处,并希望能够在节日期间与儿子相处。
然而,她的前夫也不愿让步,并坚持认认为他们的儿子应在春节前夕到初二都与他同住,并与父亲的亲戚团聚晚餐。
父亲辩称,儿子在成长期间应与他还有其他亲戚在一起。
他补充说,他的前妻无法为他们的儿子提供这些,因为她的团圆饭不包括其他亲戚。
法官裁定儿子分别与父母亲吃团圆饭
最终,法院法官裁定,他们的儿子应与父母双方共进团圆饭。
法官指定他们的儿子可以在春节前夕与母亲共进晚餐,直到晚上8:30,在交给父亲。
法官解释说,这种安排将使双方都可以与儿子在一起。
搞得这么累?其实最累的是儿子 不是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