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有一间企业说如果要拿MC要提前报?引起热烈讨论。
新加坡一间医疗机构要求护士“提前报MC”?院方回应:是误会,不是硬性规定。
新加坡一间医疗护理设施近日引起关注,因为有护士收到通知,似乎被要求如果要拿病假,也必须提前通知。
事情发生在 TCF@East。 TCF 的全名是 Transitional Care Facility,主要是为一些正在等待长期护理安排,或准备回家安置的病人,提供过渡护理服务。
有护士透露,设施内部最近发出一则新通知,要求日班护士如果要申请病假,必须在前一天晚上8点之前通知;夜班护士则必须在当天中午12点之前通知。
通知里还写道,大多数疾病并不会突然发生,提前通知可以让负责人有足够时间安排人手顶班。而且通知中也强调,相关时间必须严格遵守。
这则通知让不少护士感到不安。
毕竟生病这件事,有时候真的不是自己能控制的。今天还好好的,明天一起床突然发烧、呕吐、头晕、喉咙痛,这种情况谁都可能遇到。
有护士担心,如果自己真的临时不舒服,但没有在指定时间之前通知,病假会不会不被承认。也有人认为,这样的安排对医护人员来说不太现实,尤其他们本来就面对长时间轮班和高压力工作。
一名护士也指出,现场人手目前已经相当紧张。有时候1名护士和1名初级员工,就要照顾多达20名病人。在这样的环境下,如果有人生病请假,的确会影响排班;但员工也担心,病假问题被拿来怪罪同事,好像人手不足都是因为大家请病假造成的。
除了全职护士,也有兼职护士反映,她如果无法上班,必须提前2天通知,而且即使身体不舒服,也要自己找人替班。她看到的中介通知甚至写着,如果最后一分钟才拿病假或请假,将不被接受,并可能被扣1天薪水作为通知期。
这件事曝光后,人力部也作出回应。
人力部澄清,带薪病假是员工的法定权益,员工如果真的生病,雇主必须允许他们请病假。根据雇佣法令,员工如果持有有效MC,应该在缺勤开始后的48小时内通知,或尝试通知雇主,以免被视为无合理理由缺勤。
不过,人力部也说明,雇主不能在承认有效MC之前,额外加上其他条件。换句话说,公司不能因为员工没有在某个指定时间之前通知,就直接不承认有效病假。
人力部也强调,员工生病时请病假,对员工本身和同事的健康都很重要。公司在病假政策上应该沟通清楚、透明,这样才能建立职场信任,也避免误会。
负责运营 TCF@East 的 Pancare 之后回应表示,这则通知并不是硬性指令,而是关于“最佳做法”的提醒。院方解释,原本的意思是,如果员工在上班前已经感觉不舒服,希望他们尽早通知主管,好让团队可以早点安排替补人手。
院方也表示,通知中使用“MC”这个词,是比较口语化地指员工身体不舒服,并不是要求员工必须在指定时间内提交正式病假证明。
Pancare 表示,他们在4月30日第一次得知护士们对这则通知感到混淆,之后也收到人力部询问。院方随后向护理管理层提供进一步指导,并在5月6日向员工发出备忘录,进一步澄清相关做法。
院方也强调,会遵守人力部规定和相关条例,同时希望提供一个支持员工的工作环境,让员工可以把健康放在优先位置,也能及时求医。与此同时,医疗护理工作也需要维持病人护理的连续性和安全,所以才希望员工如果能提早通知,就尽量提早通知。
对员工来说,生病时最重要的是及时看医生、好好休息,不应该还要担心MC会不会被拒绝,或者会不会被扣薪。对雇主来说,真正要解决的也不只是病假通知时间,而是长期人手安排、排班压力和员工健康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