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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薪男辞职、离婚逃责?新加坡法院判:须补偿63万赡养费

一名男子在太太提出申请要求他支付妻子和四个孩子的赡养费后,不但辞去了在新加坡的高薪工作,还搬回了加拿大。

如果你觉得离开后就不用管了,那你就错了。

由于他在2024年1月缺席了一场法庭提讯,法院当时还对他发出了逮捕令。直到他在2024年12月通过Zoom视频出庭,并有律师代表出席后,该逮捕令才被撤销。

这名男子后来被地方法官判令需要支付近63万4千新元的追溯赡养费,从2023年9月算起,到2025年9月为止。

这笔费用涵盖了他在2023年9月搬出去与另一名女性同住、减少家庭经济支援之后的时间段。

此外,从2024年10月起,他每个月还需要支付2万3500新元的赡养费。这是在他开始在加拿大找到新工作的时间点起开始计算。地方法官Phang Hsiao Chung在2025年12月29日的判词中指出,在他开始加拿大工作的时间之前,收入能力应以他在新加坡的收入为参考。

根据资料,这名男子在2023年的年收入超过86万新元。

法官指出,这名男子在太太提出赡养费申请后,于2023年10月主动辞职。他表示:“作为一名父亲,更负责任的做法应该是先确保找到一份可以继续提供合理家庭支援的工作后,才辞去新加坡的工作。”

不过法官也承认,在男子搬回加拿大后,其收入能力确实出现了实质下降。他在加拿大的工作年薪(扣除税后)大约是34.1万加元(约31万5700新元)。

法官表示,如果母亲希望继续维持以往的生活水平,就必须减少对前夫的经济依赖。他指出,虽然女子持有长期探访准证,不能在新加坡工作,但她名下拥有加拿大私人银行账户,也有相关学历,或许可以在新加坡找到适合的工作。

法官说:“考虑到父亲的收入能力已下降,加上母亲选择继续在新加坡抚养孩子,最公平的做法就是从2024年10月起,父母双方共同分担母亲和孩子的生活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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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对夫妻和他们的孩子都是加拿大公民,2013年搬到新加坡生活。男子原本是跨国企业新加坡办公室的高层主管,待遇相当优渥,包含外派津贴。女子则是全职主妇,持有依亲准证。

他们的四个孩子出生于2006年至2013年之间,目前都就读于国际学校。

到了2023年8月,男子自行搬出家庭住宅,与另一名女子同住。他一开始提出每月支付2万新元作为家庭赡养费,同时承担孩子的学费、校车费和住家租金。但不久后他将赡养费减至1万1000新元。这促使女子在2023年10月2日正式入禀法庭,申请自己与孩子的赡养费。

男子在2023年10月9日辞职,并于2024年1月离开新加坡,搬回加拿大。女子则在2024年4月16日申请离婚。男子在2024年11月6日法院判下离婚中期判令后,恢复参与赡养费诉讼程序。

女子目前仍居住在新加坡,依赖孩子的学生证所衍生出的长期探访准证。她向法庭表示,自从男子搬出家庭住宅后,就没有给予她和孩子合理的经济支援。她也承认目前她所提出的开销高于新加坡一般家庭水平,但这反映了他们过往享有的高生活水准,也与男子最初提出的支援金额相符。

女子的律师是Harry Elias Partnership事务所的Clement Yap和Jasmine Chang。她方主张,男子是为了逃避赡养义务才故意辞职。

而男子的律师Peggy Yee(PY Legal)则反驳,指出女子的消费项目中包括做指甲、医美、为大儿子戴牙套、乘搭航班出国、观赏F1赛事门票等,还包括每月750新元用于“电子设备损坏/更换”,这些都没有证据支持。男子认为,全家应该搬回加拿大生活,那里的医疗和教育都免费。

女子则回应,加拿大只有公立学校才免费,而私立学校的学费其实跟新加坡国际学校差不多。

Written by 新加坡华人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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