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一名41岁的女性在法庭上认罪,承认为了让自己8岁的女儿进一所“知名”小学,曾向政府官员提供虚假的住址信息。
根据CNA的报道,这名女子在2024年8月至10月之间,向注册官提供了错误的住址变更资料。由于法庭下了封口令(gag order),她的身份没有对外公开,以保护年幼女儿的隐私。
明知虚假,仍多次提供错误信息
根据法庭文件,这名女子在2024年6月24日至9月20日之间,多次明知虚假却提供错误资料给公务员。
她本身拥有一间HDB组屋单位,从2023年起就租给了六个房客。实际上,她和女儿一直住在男朋友家,地址并不在那间组屋。
利用“优先入学制度”报名
在2023年小学一年级注册期(Primary 1 Registration Exercise)时,她利用自己的组屋地址,距离某知名小学1公里以内,替女儿报名入学,走的是优先入学通道。
CNA指出,这所学校是一间“well-known(知名)”的学校。
后来,这名女子曾发电邮给学校,表示自己搬去了男朋友家,而那个新地址不在优先入学范围内。校方建议她女儿可以转校。
学校突击检查,房客揭露真相
2024年8月,校方派员工前往她登记的住址查看,结果只见到房客,没人见到小孩。房客也坦白说,屋里没有小孩居住。
面对质问,这名女子谎称她每周都会在组屋住几天,还签了一份声明确认这个说法。
不仅如此,她还联系了负责房客的房地产中介,要求他们向学校谎称她和女儿确实住在那个单位。
多次欺骗校方,被控罪成
在2024年8月至10月期间,这名女子至少五次向学校提供虚假资料,继续伪造住址变更记录,目的是想让女儿留在原本的学校。
认罪求情:我只是想保护女儿
控方没有反对对她罚款一万新币(S$10,000)。但她在法庭上表示自己是单亲妈妈,要养两个小孩,这个数目对她来说太高。
她在法庭上哭诉说:
“我做这一切只是为了保护我女儿。法官大人,我不能坐牢。如果我被判坐牢,我两个孩子就没人照顾了。”
她已经认罪,被控以下两项罪名:
- 向公务员提供虚假信息
- 在申报住址变更时提供虚假资料
另有第三项控罪将在判刑时一并考虑。
最高可判坐牢两年,或罚款
根据法律,向公务员提供虚假信息最高可判:
- 坐牢两年、罚款或两者兼施。
- 但由于她的案件涉及五次欺骗行为,刑罚有可能加重。
至于在住址变更时撒谎,也可能被判:
- 坐牢最多两年、罚款最多S$3,000,或两者兼施。
- 目前案件判刑日期被延后至2025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