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 55 岁的男子因为在车上安装红蓝警示灯而被罚款,他表示自己只是想在发生事故时提供帮助,问心无愧。
见义勇为却遭罚款
这位国人(Lim Kim Long)是一名受过急救培训的志愿者,他认为帮助交通事故受害者是自己的责任。他的车上配备了急救箱、自动体外除颤器(AED)、灭火器和担架。为了确保在事故现场的安全,他自行在车前后安装了四个红蓝警示灯,并在车身贴上了“紧急应对小组”(Emergency Response Team)的标识。
去年 1 月,他在高速公路(PIE)目睹了一起车祸,两辆汽车发生碰撞后,其中一名司机的手被安全气囊割伤。他立即停车提供急救,并在车祸现场使用警示灯,以提醒其他驾驶者注意安全。
警方介入,收到罚单
然而,在他救助伤者的过程中,辅助警察(auxiliary police officers)到场并注意到他的车灯。他们对他进行了盘问,并记录了他的身份信息。
第二天,他收到通知,要求他在 2 月 4 日之前带车去检查,因为他未经授权安装了额外的警示灯。
然而,他没有按要求送检,因此又收到两张 100 新元的罚单。一张是因为未按时送检,另一张是因为违法安装警示灯。这些都属于《道路交通法》(Road Traffic Act)的违规行为。
他说:“我问心无愧”
尽管收到罚单,林先生仍然坚持自己的行为是出于好意,并没有错。 “我没有按要求送检,因为我问心无愧。我只是想帮助受伤的人,确保安全。”他表示,自己只在事故发生时才会打开警示灯,并不是为了冒充执法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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