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高等法院判决一位因六年前在马来西亚遭遇车祸而失去意识的新加坡男获得高达475万新元赔偿。
根据了解,这也是新加坡法院针对在马来西亚发生车祸的新加坡籍受害人所判的最高赔偿金额之一。
据受害人Mr Lim Chun Yong的律师(Raj Singh Shergill)透露,此案也为类似情况的受害人提供了一个借鉴,即使事故发生地不在新加坡,若多数损失是在新加坡发生,受害人依旧可以选择在新加坡提起诉讼。
车祸经过及责任划分
事故发生于2018年2月12日,当时三辆车在柔佛靠近甘拔士收费站的高速公路上发生连环撞车。 Mr Lim坐在其中一辆丰田Innova的副驾驶位上,事故导致他头部严重受创,最终失去部分脑力。
救援人员将其送往新山苏丹后阿米娜医院,而后转送至新加坡中央医院的重症监护室接受治疗。如今,Mr Lim因脑损伤丧失了处理日常事务的能力,长期依赖护理。
在该案的审判中,高等法院法官宣布,包括肇事拖车司机、丰田司机及宝马司机在内的五位被告需共同承担Mr Lim的医药及生活护理费用。法官将事故责任分别分配:拖车司机及雇主需承担50%的责任,丰田车司机及车主承担30%,宝马司机则承担剩余的20%。
法庭裁定赔偿金额及条款
法院判决Mr Lim获得包括护理费、医疗费、未来收入损失等在内的总计475万新元赔偿。赔偿细则包括以下部分:
- 护理费用:Mr Lim的护理费用达187万新元,因其护理需求逐渐超出家人承受范围,现已被送往专业护理机构。
- 未来收入损失:林先生原从事金融行业,预期可工作至70岁,因此法院判决其获得约160万新元的收入损失赔偿。
- 其他赔偿:还包括精神损害赔偿、未来的治疗和康复费用。
此案也对家庭成员作为免费看护者角色进行了重要澄清,法官特别指出,不应期望家庭成员因亲属关系而“无偿”承担护理责任,以此减少赔偿数额。
法官还表示,将Mr Lim安置在护理院是为了他本人及他人安全,避免可能发生的风险。
案件意义
此案胜诉不仅对林先生一家带来财务支持,更体现了新加坡法院对个人权益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