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一名53岁男子因在位于勿洛蓄水池的单位内窝藏两名中国籍移民违法者而被判处六个月监禁。
这名男子名为Lim Sin Kian,窝藏的两名中国国籍人士分别为58岁的Zhao Shunnu和60岁的Jin Xiannu。
林因窝藏赵女而被定罪,同时考虑到他窝藏金女的另一项指控。移民与关卡局(ICA)在一份声明中表示:“尽管知道赵和金是外国人,林并未尽到应有的勤勉责任去检查他们的身份证件,核实他们在新加坡的逗留是否合法。”
赵女和金女在8月30日因旅行准证到期后非法逗留在新加坡而被ICA官员逮捕。他们的访问通行证分别在2009年5月23日和2006年4月24日到期。这两名各自被判处六个月监禁。此外,赵女被罚款新币2,500元,金女被罚款新币3,500元。
ICA调查发现,赵女在2021年1月以每月新币550元的价格在林位于勿洛蓄水池的单位中租了一间房间。同年6月,金女在赵的介绍下,也以同样的价格租了林单位中的另一间房间。
林在今年6月得知赵顺女和金显女是逾期逗留者,并告诉她们搬出公寓。然而,他仍然允许她们一直住到8月30日。因此,他犯下了窝藏移民违法者罪行。
ICA表示,对于任何窝藏移民违法者的人,将采取严厉立场。
任何希望出租房产的人必须检查潜在外国租客身份,并且尽到应有的勤勉责任,以确保他们在新加坡的身份是合法的。
需要进行三项强制性检查:
1.检查租客的移民或工作通行证,
2.核对通行证上的详细信息与
3.原始护照上的详细信息,以及通过发证机关(如人力部门对于工作通行证和ICA对于移民通行证)核实通行证的有效性。
如果被判定为鲁莽或故意窝藏逾期逗留者或非法移民,或两者兼而有之,违法者将面临六个月至两年的监禁和最高新币6,000元罚款。
对于疏忽窝藏逾期逗留者或非法移民,或两者兼而有之,违法者可能被监禁最多12个月或罚款最高新币6,000元,或两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