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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MA新规6月1日生效,LTA将查医疗需要证明

LTA将从6月1日起开始检查个人行动辅助工具,也就是PMA使用者是否持有医疗需要证明。新规主要是为了打击身体状况明明看起来可以正常走动,却滥用代步车的人。 

根据最新规定,所有使用行动代步车的人,都必须持有有效的“医疗需要证明”。这项要求也包括那些使用手动轮椅,但加装可拆卸电动配件、并通过车把操控的人。 

不过,也不是每个人都需要重新申请。 3类人可以豁免这项要求,分别是70岁或以上年长者、领取政府津贴辅助器材的人,以及正在申请政府残障计划的人。

LTA也表示,公众可以上OneMotoring网站查清楚自己是否属于豁免类别。 

至于那些必须申请证明的人,则需要找自己平时看诊的医生、职业治疗师,或者参与计划的普通科诊所医生,完成一份行动代步车评估文件。之后,申请人必须在6月1日前把医疗需要证明提交给LTA,或者由相关医疗人员代为提交。

用户之后也可以上OneMotoring网站确认文件有没有成功交上去。 

LTA透露,到目前为止,已经有超过500名PMA使用者拿到了这份医疗需要证明。换句话说,当局现在其实已经给了一段缓冲期,也开始推动大家尽快把手续办好。 

从6月1日起,LTA执法人员也会开始在地面上查验PMA使用者资料,确认他们到底有没有医疗需要证明,或者是不是属于豁免对象。

LTA也特别说明,执法重点会放在那些“明显看起来身体健全”却疑似滥用行动代步车的人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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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如果发现可疑情况,也可以向当局举报

除了医疗证明,新规还包括速度限制收紧。

从6月1日起,PMA在公共道路上的时速上限会从原本的10km/h,下调到6km/h,等于大约是一个人快步走路的速度。当局的意思很清楚,就是这些工具本来是为了真正行动不便的人设计,不是为了让身体健康的人“飙车”代步。 

如果你现在用的PMA原本最高时速可以去到10km/h,也不代表马上不能用。

LTA表示,这类现有设备可以继续使用到2028年12月31日,不过前提是,在公共道路上骑行时,还是不能超过6km/h。

若有人超速,最高可被罚$2,000,或者坐牢最长6个月,严重的话也可能两者兼施。 

另外,6月1日起,PMA在公共道路上也必须符合体积限制,长度不能超过120cm,宽度不能超过70cm,高度不能超过150cm,而且载重后总重量也不能超过300kg。与此同时,零售商也不能再展示、宣传或售卖没有经过LTA注册的行动代步车。 

当局也顺便提醒,目前不符合UL2272安全认证标准的电动滑板车车主,必须在同一天之前把这些设备处理掉。因为现在在公共道路或马路上骑这类设备,本来就已经属于违法行为。 

Written by 新加坡华人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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