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这社会!欠钱的比追债的还有理。
这一位丹尼尔2001年就拿到组屋钥匙,当初买房还是向建屋局借的款。这一借不得了,从2003年到2005年,贷款还得七零八落的。先是申请延后半年还款,后来又是减少月供。就这么拖,月供拖到后面都没怎么还。
当然!建屋局也不是吃素的,2009年一张纸通知下来,说要收回房子。这位丹尼尔一看,急了,赶紧回信说自己困难重重。
建屋局这边说,那你要不卖房,要不就每个月还1200,事情总得解决吧?
谁知道,说来说去,最后还是没谈拢……
等到2017年,建屋局人也不再等了,再发通知说,你这已经拖了7万多,相当于六年多的房贷没给!这下好了,到了2021年,建屋局手一挥,就要来回收单位了。
这位“钉子户”也是急了,给国家发展部和建屋局发邮件,想争取时间,结果人家根本不买账。
12月份,丹尼尔跑法院,想让法官说建屋局不许收房,还要求保留自己进出房子的权利。结果呢,建屋局直接在法庭上反击,说这根本就是在搞笑,还说她滥用法律程序。
法官大人也不是好惹的,一看就知道丹尼尔这是在挑战建屋局的底线,结果呢?法院根本就不管这事。法官还特别点出来,他也没有权力让她继续进出那个房子。
最后,不仅申请被驳回,丹尼尔还得赔建屋局1万3的费用。
也有网民说:在怎么糟或失业,都可以把房子出租出去缴房贷,这已经是很明显的摆烂,耍赖。
只能说,别把当局给的方便当随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