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榴莲差点被罚$500新币。
在新加坡度假的一家中国游客,因为买了个榴莲带回酒店 (W Singapore Sentosa),结果差点被罚款$500元。
他们在圣淘沙的酒店收到了一封警告信,信里说如果酒店工作人员在他们房间里发现榴莲或者闻到榴莲的味道,就得付$500元罚款。
这位母亲在小红书上分享了她的经历,希望别的人不要犯同样的错误。她说,晚餐后她看到了一个猫山王榴莲,虽然家人对榴莲并不痴迷,但她还是买了。因为吃得太饱,她决定把榴莲带回酒店,等会儿再吃。她把装榴莲的塑料袋封得严严实实的,因为她知道榴莲的味道很重。
结果第二天回到酒店房间,收到了酒店的警告信,说不能把榴莲带进房间。信还是用中文写,酒店经理解释说,虽然他们知道很多人喜欢榴莲,但是因为榴莲的味道太重,容易在房间里留下,所以酒店有严格的”禁榴莲”政策。
这位小红书用户说,她知道在公共交通工具上不能吃榴莲,但是她没想到在酒店,包括阳台上也不能吃榴莲。
虽然一开始收到警告信让她很慌,但是后来酒店告诉她因为这是她第一次犯这个错误,所以不会罚款,这让她松了一口气。但是她也知道,如果下次再犯同样的错误,就不会这么幸运了。
在帖子的最后,她还感谢了酒店的灵活政策,说她以后不会再犯同样的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