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39岁马来西亚男子通过Telegram群组接下所谓“工作”,到新加坡替诈骗集团收取物品,最终从一名受骗女子手中拿走1600块金条,被判监38个月。
金条总值超过$412,000新币,之后被运往马来西亚,至今仍未寻回。受害者也没有获得任何赔偿。
每完成一份工作只拿$50……
被告Turah Raju Subramaniam经朋友介绍,加入一个提供“工作机会”的Telegram群组。
他每完成一项任务可获得$50,并与朋友平分1600令吉作为食物和交通费。
2025年11月6日,他按照指示进入新加坡,前往克兰芝地铁站。
诈骗集团为他安排德士,并要求他向一名男子收取装有现金的信封,再交给另一人。
被告后来承认,他当时已经怀疑钱来历不明,也知道可能涉及非法活动,但仍继续完成任务。
女子误信自己涉及洗钱案
受害者是一名54岁新加坡女子。
她接到自称银行反诈骗部门人员的电话,对方声称她的身份被盗用,并出现$5,400可疑交易。
电话随后被转给冒充政府调查人员的骗子。对方声称女子已经成为洗钱案嫌疑人,还向她发送虚假的逮捕令和资产冻结文件。
女子感到害怕后,被告知必须接受所谓“优先财务检查”,才能从嫌疑人转为证人。
被骗到小印度购买金条
骗子要求女子把100万新币从银行账户转入信用卡,并在共享手机屏幕的情况下指导她操作。
之后,骗子要求她到小印度慕达发中心购买2000克金条,声称这是财务检查的一部分。
女子最终购买1600块24K金条,总值$412,791。
骗子告诉她,会有一名便衣警员前来收取金条,并提供姓名和识别号码。
被告按照指示前往慕达发中心,找到推着手推车的女子,并说出骗子事先提供的身份资料。
女子随后把装有金条的5个袋子交给他。
金条直接运往马来西亚
被告拿到金条后,前往附近停车场,乘坐诈骗集团安排的车辆返回马来西亚。
抵达后,他把5袋金条交给司机。
这些金条之后没有被寻回。
被告在2025年11月再次尝试进入新加坡时被捕。
明知可疑仍继续帮忙
控方指出,被告专程进入新加坡替诈骗集团收取金条,虽然已经知道之前收取的现金可能涉及犯罪,却仍为了个人利益继续行动。
诈骗集团安排了他的交通,并通过Telegram远程下达指示,显示整个犯罪网络运作有组织。
被告承认一项协助他人保留犯罪所得的罪名,被判监38个月,相等于3年2个月。
这项罪名最高可被判监10年、罚款最高50万新币,或两者兼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