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26年中开始,若个人持有不符合防火安全标准的电动滑板车(即使没在使用),将属违法行为。
这是代任交通部长 Jeffrey Siow (萧振祥) 在国会上提出的《陆路交通及相关事务法案》中的其中一项重要建议,目的是提升使用者和公众的道路安全。
这项法案除了禁止持有不符合防火标准的电动滑板车外,还包括几个关键措施:
首先,所有行动辅助滑板车(mobility scooter)必须注册登记,相关用户还需出示“医疗需要证明书”(Certificate of Medical Need),才能在公共路径上合法使用这类辅助工具。
此外,行动辅助器材(PMAs)的最高时速也将从目前的10公里降至6公里。
该法案还计划规定这类器材的尺寸限制,以确保它们在公共路径上的使用不会对其他使用者(特别是年长者与小孩)造成安全隐患。
虽然目前公共交通工具已有相应的尺寸限制 – 最大宽度为70公分、长度120公分、高度150公分,总重量(包括使用者)不得超过300公斤,但这将首次延伸到所有公共路径。
根据陆路交通管理局(LTA)数据,近年来涉及行动辅助器材的火灾案例持续上升。仅在2025年1月至10月之间,就有44起火灾事故。 2024年则发生67起,高于2023年的55起及2022年的42起,2021年为63起,2020年更是达到了68起。
目前,使用不符合 UL2272 防火标准的电动滑板车在公共路径或道路上是违法的,但单纯“持有”则不犯法。这项新法案将填补这个法律空缺,明文规定“持有”这类装置也属违法行为。
对于汽车车主来说,这项法案也带来不小的影响。所有在新加坡注册的机动车辆,未来都必须安装新一代“车载装置”(On-Board Unit,简称OBU),才能合法使用公共道路。
这个OBU系统是现有车辆单位(IU)的升级版,采用全球导航卫星系统(GNSS)技术,支持下一代的电子道路收费系统(ERP)。
目前约有超过91万辆车辆(相等于本地90%以上的车量)已经完成OBU安装,LTA也设有超过300个授权车厂供车主更换设备。目标是在2026年完成全国车辆的装置更换。
此外,对于未缴ERP费用的处理方式也将简化:不再列为刑事罪行,而是作为行政事务处理。未来,责任将从司机转移至车主,若欠费,车主将无法进行如续路税或转让车辆的手续,直到费用结清为止。这样能避免现行制度中因未缴费而面临高达70元罚款或法律诉讼的情形。
为加强对非法改装行为的打击,这项法案也提出更高的罚则。初犯者最高可面对5000元罚款和/或三个月监禁,重犯者的惩罚则会加倍。
过去两年,已有1600名车主因非法改装排气管被处罚。常见的非法改装包括过于响亮的排气系统、过暗的车窗贴膜以及闪光灯等。这些行为不但破坏环境,也影响其他道路使用者的安全。
交通部长 Jeffrey Siow 在答复 Tampines GRC 的议员 Charlene Chen 提出的问题时表示,对于非法改装的行为,有些情况初犯者的罚款可高达2万元和/或两年监禁,重犯者最高可被罚款4万元,甚至是8万元。
法案还涵盖对未注册或已注销但仍使用的车辆加强惩罚:初犯最高罚款2万元和/或两年监禁,重犯的处罚亦将加倍。
国会将在2月份就这项法案进行辩论。


